诸位法官先生:
讲话人绝对厌恶幼稚的自负,没有心情,而且生性也不善于夸夸其谈和作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我不得不在这个法庭上自己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实际上完全剥夺了我的受辩护权;第二,是因为只有感受至深的人,眼见祖国受到那样深重的灾难,正义遭到那样践踏的人,才能在这样的场合呕心沥血地讲出凝结着真理的话来。
军事情报局的军曹听到了这个决定,报告了他的上级,这引起了异常的恐惧,就好象是哪个调皮捣蛋的妖怪捉弄他们,使他们感到他们的一切计画都要破产了。诸位法官先生,他们为了把被告自我辩护这样一个在古巴有着悠久常规的神圣权利也给我剥夺掉,而施加了多少压力,你们是最清楚不过了。法庭不能向这种企图让步,因为这等于陷被告于毫无保障的境地。被告现在行使这项权利,该说的就说,绝不因任何理由而有所保留。我认为道德有必要说明对我被告野蛮的隔离的理由是什么,不让我讲话的意图是什么;为什么,如法庭所知,要阴谋杀害我;有哪些严重的事件他们不想让人民知道;在本案中发生的一切奇奇怪怪的事情其奥妙何在。这就是我准备清楚地表白的一切。
诸位法官先生,这里所发生的现象是非常罕见的:一个政府害怕将一个被告带到法庭上来;一个恐怖和血腥的政权惧怕一个无力自卫、手无寸铁、遭到隔离和诬蔑的人的道义信念。这样,在剥夺了我的一切之后,又剥夺了我作为一名主要被告出庭的权利。请注意,所有这些都发生在停止一切保证、严格地运行公共秩序法以及对广播、报刊进行检查的时候。现政权该是犯下了何等骇人的罪行,才会这样惧怕一个被告的声音啊!
我应该强调指出那些军事首脑们一向对你们所持的傲慢不逊的态度。法庭一再下令停止施加于我的非人的隔离,一再下令尊重我的最起码的权利,一再要求将我交付审判,然而无人遵从,所有这些命令一个一个地都遭到抗拒。更恶劣的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开庭时,就在法庭上,在我身旁布下了一道卫队防线,阻止我同任何人讲话——哪怕是在短短的休息的时候,这表明他们不仅在监狱里,而且即使是在法庭上,在你们各位面前,也丝毫不理会你们的规定。当时,我原打算在下次出庭时把它作为一个法院的起码的荣誉问题提出来,但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出庭了。他们作出了那些傲慢不逊的事之后,终于把我们带到这儿来,为的是要你们以法律的名义——而恰恰是他们,也仅仅是他们从3月10日以来一直在践踏法律——把我们送进监狱,他们要强加给你们的角色实在是极其可悲的。"愿武器顺从袍服"这句拉丁谚语在这里一次也没有实现过。我要求你们多多注意这种情况。
但是,所有这些手段到头来都是完全徒劳的,因为我的勇敢的伙伴们以空前的爱国精神,出色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
随着审判的进展,双方扮演的角色颠倒了过来;原告结果成了被告,而被告却变成了原告。在那里受审的不是革命者,而是一位叫作巴蒂斯塔的先生……杀人魔王!……如果明天这个独裁者和他的凶残的走狗们会遭到人民的判决的话,那末这些勇敢而高尚的青年人现在受到判决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被送往皮诺斯岛,在那里的环形牢房里,卡斯特尔斯幽灵还在徘徊,无数受害者的呼声还萦绕在人们耳中。他们被带到那里,离乡背井,被放逐到祖国之外,隔绝在社会之外,在苦狱中磨灭他们对自由的热爱。难道你们不认为,正像我所说的,这样的情况对本律师履行他的使命来说是不愉快的和困难的吗?
我应该说,我在狱中不能拿到任何论述刑法的着作。我手头只有一部薄薄的法典,这是一位律师 ——为我的同志们辩护的英勇的包迪利奥.卡斯特利亚诺斯博士刚刚借给我的。同样,他们也根本上马蒂的着作到我手中;看来,监狱的检查当局也许认为这些着作太富于颠覆性了吧。也许是因为我说过马蒂是7月26日事件的主谋的缘故吧。
此外还根本上我携带有关任何其他问题的参考书出庭。这一点也没关系!导师的学说我铭刻在心,一切曾保卫各国人民自由的人们的崇高理想,全都保留在我的脑海中。
我承认,我感到有点失望。我原来以为,检察官先生会提出一个严重的控告,会充分说明,根据什么论点和什么理由来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什么法律,什么正义?!)应该判处我26年徒刑。然而没有这样。他仅仅是宣读了社会保安法第148条,根据这条以及加重处分的规定,要求判处我26年徒刑。我认为,要求把一个人送到不见天日的地方关上四分之一世纪以上的时间,只花两分钟提出要求和陈述理由,那是太少了。也许检察官先生对法庭感到不满意吧?因为,据我看到,他在本案上三言两语了事的态度,同法官先生们颇有点儿衿持地宣布这是一场重要审讯的庄严口吻对照起来,简直是开玩笑。因为,我曾经看到过,检察官先生在一件小小的贩毒案上作十倍长的滔滔发言,而只不过要求判某个公民六个月徒刑。检察官先生没有就他的主张讲一句话。我是公道的,……我明白,一个检察官既然曾经宣誓忠诚于共和国宪法,要他到这里来代表一个不合宪法的、虽有法规为依据但是没有任何法律和道义基础的事实上的政府,要求把一个古巴青年,一个像他一样的律师,一个……也许像他一样正直的人判处26年徒刑,那是很为难的。然而检察官先生是一位有才能的人,我曾看到许多才能比他差得远的人写下长篇累牍的东西,为这种局面辩护。那末,怎能认为他是缺乏为此辩护的理由,怎能认为——不论任何正直的人对此是感到如何厌恶——他哪怕是谈一刻钟也不成呢?毫无疑问,这一切隐藏着幕后的大阴谋。
诸位法官先生,为什么他们这么想让我沉默呢?为什么甚至中止任何申述,不让我可以有一个驳斥的目标呢?难道完全缺乏任何法律、道义和政治的根据,竟不能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个严肃的论点吗?难道是这样害怕真理吗?难道是希望我也只讲两分钟,而不涉及那些自7月26日以来就使某些人夜不成眠的问题吗?检察官的起诉只限于念一念社会保安法的一条五行字的条文,难道他们以为,我也只纠缠在这一点上,像一个奴隶围着一扇石磨那样,只围绕着这几行字打转吗?但是,我绝不接受这种约束,因为在这次审判中,所争论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自由的问题,而是讨论根本的原则问题,是人的自由权利遭到审讯的问题,讨论我们作为文明的民主国家存在的基础本身的问题。我不希望,当这次审判退出时,我会因为不曾维护原则、不曾说出真理、不曾谴责罪行而感到内疚。
检察官先生这篇拙劣的大作不值得花一分钟来反驳。我现在只限于在法律上对它作一番小小的批驳,因为我打算先把战场上七零八碎的东西扫除干净,以便随后对一切诺言、虚伪、伪善、因循苟且和道德上的极端卑怯大加讨伐,这一切就是3月10日以来、甚至在3月10日以前就已开始的在古巴称为司法的粗制滥造的滑稽剧的基础。
我认为我已充分地论证了我的观点,我的理由要比检察官先生用来要求判我26年徒刑的理由要多。所有这些理由都有助于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而斗争的人们,没有一个理由是有利于无情地压迫、践踏和掠夺人民的人。因此我不得不讲出许多理由,而他一个也讲不出。巴蒂斯塔是违反人民的意志、用叛变和暴力破坏了共和国的法律而上台的。怎样能使他的当权合法化呢?怎样能把一个压迫人民的和沾满血迹和耻辱的政权叫作合法的呢?怎样能把一个充斥着社会上最守旧的人、最落后的思想和最落后的官僚制度的政府叫作革命的呢?又怎样能认为,肩负着保卫我国宪法的使命的法院最大的不忠诚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呢?凭什么权利把为了祖国的荣誉而贡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的公民送进监狱呢?这在全国人民看来,是骇人听闻的事;照真正的正义原则说来,都是骇人听闻的事。
我要退出我的辩护词了,但是我不像通用律师通常所作的那样,要求给被告以自由。当我的同伴们已经在松树岛遭受可恶的监禁时,我不能要求自由。你们让我去和他们一起共命运吧!在一个罪犯和强盗当总统的共和国里,正直的人们被杀害和坐牢是可以理解的。
我衷心感谢诸位法官先生允许我自由讲话而不曾卑鄙地打断我,我对你们不怀仇怨,我承认在某些方面你们是人道的,我也知道本法庭庭长这个一生清白的人,他可能迫于现状不能不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他对这种现状的厌恶是不能掩饰的。法庭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有待处理,这就是谋害70个人的案件——我们所知道的最大的屠杀案。凶手到现在还手执武器逍遥法外,这是对公民们的生命的经常威胁。如果由于怯懦,由于受到阻碍而不对他们施以法律制裁,同时法官们也不全体辞职,我为你们的荣誉感到惋惜,也为玷污司法制度的空前的污点感到痛心。
至于我自己,我知道我在狱中将同任何人一样备受折磨,狱中的生活充满着卑怯的威胁和残暴的拷打,但是我不怕,就像我不怕夺去了我70个兄弟的生命的可鄙的暴君的狂怒一样。